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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 民政部召开全国民政系统防灾救灾工作视频会议 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讲话精神 全面安排部署防灾救灾工作

浏览:699 发布时间:2016-08-03

               来源: 民政部门户网站 时间:2016-08-01 11:19:00.0

8月1日,民政部召开全国民政系统防灾救灾工作视频会议,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7月28日在河北唐山市调研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李克强总理7月29日在防汛工作专题会议上的重大部署,全面安排部署防灾救灾工作。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李立国出席会议并讲话,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窦玉沛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在科学分析我国灾害形势的基础上,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思想深刻、内涵丰富,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根本遵循,也是做好当前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的指针。会议要求,全国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在防汛工作专题会议上的重大部署,切实做好防灾救灾工作。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做好防灾救灾工作,结合当前严峻的灾害形势,李立国部长从八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加强防灾救灾组织领导。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充分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精神,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厌战畏难情绪,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负起责任,严明救灾工作纪律,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要及时修订完善各级救灾应急预案,加大各级救灾投入,强化部门协调配合,确保防灾救灾工作高效有序有力开展。

 

二是认真做好灾情会商和预警。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应急值守,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汛情、震情和灾情,不断健全跨部门灾情会商制度,认真履行减灾委办事机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会商研判。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灾害信息员在预警信息传递“最后一公里”中的重要作用。

 

三是协同开展群众疏散转移避险。要求地方各级民政部门在党委、政府统一指挥下,协同有关部门坚决果断提前疏散转移受灾群众和受威胁群众。及时启用各类避灾场所。对留守老人、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要提前制定“一对一”帮扶措施。加强人员转移后的安全管理,严防洪水和地质灾害威胁解除前群众擅自返回,造成不必要的伤亡。

 

四是妥善做好受灾群众临时安置。要求通过分散安置和集中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做好受灾群众临时安置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及时就医、有临时安全住处,学生有教学场所上学。在学校教室受灾损坏情况下,要搭建板房或调用大面积帐篷,保证暑假开学后学生能正常上学。

 

五是强化救灾物资保障能力和调用工作。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将各类救灾物资视情提前向多灾易灾县、偏远乡镇调拨储备。对有灾害预报预警的地方和基层,要就近提前调用救灾物资,做好疏散转移群众临时安置工作。进一步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布局,抓紧采购和补充各类救灾物资,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应急采购、协议储备和紧急调拨机制。会同当地商务、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保障好灾区生活物资市场供应,确保救灾物资质量安全。

 

 

六是扎实做好报灾核灾和灾损评估。要求地方各级民政部门按照《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有关要求,及时、准确、规范统计上报灾情,认真做好灾情初报、续报和核报工作,避免迟报、漏报灾情,杜绝瞒报灾情。灾情稳定后,应当及时评估、核定并按有关规定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七是提前谋划灾后民房恢复重建。要求灾区各级民政部门抓紧制定倒房重建方案,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支持倒房重建的有关政策和措施。编好规划,科学选址,合理设计,提高防灾避险能力。通过政府扶持、灾害保险、邻里互助、以工代赈、社会捐助和政策支持等多种途径,统筹解决倒房恢复重建资金问题,确保灾区倒房重建按时完工,确保倒房群众在入冬前、最迟在明年春节前搬入新居。

 

八是做好防灾救灾舆论宣传工作。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进一步强化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方式,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开展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及其取得的成就,广泛宣传防灾救灾过程中涌现的英雄模范及其先进事迹。及时准确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加强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不断增强群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

民政部各司(局)负责同志,救灾司、国家减灾中心有关人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民政厅(局)救灾处及其它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